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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09 08:34:03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量:7
发布时间:2022-06-09 08:34:03 | 阅读量:7

1.实验仪器设备是我院针对人才培养目标,完成科研任务,实现产学研一体化的重要物质条件。为管好用好研究院配备的仪器设备,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特质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列条款是《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细化和补充。

3.本制度未涉及到或与《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相矛盾时,按《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研究院新配备仪器设备的验收,要在供货单位安装调试后,经专业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室主任验收签字,再由分管校领导签字生效。

4.指定专人负责分级建立《新能源研究院实验仪器设备总账》和《新能源研究院XXX实验室仪器设备分账》,每年对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清查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5.按照新能源研究院实验室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实验室管理档案。

6.凡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软件),要建立仪器设备(软件)档案。

7.实验室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维修要填写《酒泉职业技术新能源研究院仪器设备维修审批表》和《年维修保养(软件升级维护)记录卡》,经试验主管领导和实验室主任签字后进行维修。保修期内的仪器设备需要维修时,报学校设备处进行保修,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拆卸。

8.实验室管理员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要保证实验的正常开展。

9.各实验室可以共用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管理员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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