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概况 新闻资讯 科学研究 重点实验室 创新服务平台 行业技术中心 合作交流 政策法规 文件下载 联系我们
欢迎访问酒泉新能源研究院!   |  中国知网   |  OA   |  办事大厅 院长信箱
重点实验室值班值日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09 08:52:55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量:10
发布时间:2022-06-09 08:52:55 | 阅读量:10

第一条 实验室分别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健全各实验室的安全值班制度。安全负责人负责对实验室的用电、布线等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条 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实验室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均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应急安全通道的方位。

第三条 注意安全用电。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电热器具。实验室无工作需要时,一律切断电源。实验室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由安全负责人记录)。实验员对所管仪器设备应负全面责任,未经专业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调换或借出仪器设备。

第四条 仪器设备借用必须办理相应手续。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专业主任签字批准。原则上不借出校外,确因工作需要,应在不影响校内实验的前提下,经专业主任同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再借出。

第五条 对在值班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件,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等突出表现者,将上报学校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镇静,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合理的积极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六条 每次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打扫卫生,实验室检查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每天必须巡视实验室的门窗,每批实训期完后应安排进行维护工作,确保实验室管理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

第七条 进行实验必须认真撰写《实验计划》并根据实验计划的课题、内容、进度与实验管理员一起做好各环节的设备等各项准备工作、按实验计划的要求认真准备。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课题名称、主要内容、课题要求、方法、程序时间等。

第八条 实验结束时安排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及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协同管理员检查安全、防火设备关好门窗、电灯、风扇、水闸等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分享到: